江 苏 省 高 等 院 校 图 书 馆 评 估 工作
Wed, 2006-06-28 9:10 AM
评估工作安排:
一、江苏省普通高等院校图书馆评估工作实施计划
2004年2月26日
本次评估,采取各馆自评、网上评估和专家实地测评相结合的办法,由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高校图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3.9-2003.12):准备工作,形成相关的文件。
1、聘请江苏省高校图书馆的专家、学者,组成江苏省高校图书馆评估专家组;
2、召开评估专家组会议,对图书馆评估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进行认真的讨论和修订,以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办法;
3、召开江苏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研讨会,开展研讨,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4、由省教育厅向各高校发文,安排部署高校图书馆的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2004.3-2004.6):各馆自评
评估指标体系经江苏省高校图工委办公会议通过后,由江苏省教育厅下发各高等院校。各高校图书馆在本校主管校(院)长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逐项进行自评,并于规定的期限将自评测算表和评估总结报告呈交交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
第三阶段(2004.7-2004.8):全省统一评估
1、评估工作专家组检查全省各馆自评材料,进行客观性分析评估;
2、专家组实地具体测评, 测评时,应安排被测评图书馆的主管校(院)长和图书馆馆长、书记、副馆长及部室主任参加,由主管校长或馆长向评估专家汇报自评情况,并回答专家组成员提出的问题;专家组成员对被测评馆进行测评,并填写《测评记分表》;
第四阶段(2004.12.1-2004.12.30):评估总结和表彰
1、各馆全部测评结束,由专家组汇总各馆得分情况,并在适当的时间予以公布。
2、由江苏省高校图工委起草评估总结报告,呈交江苏省教育厅。
3、由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召开评估专家组成员会议,对整个评估工作进行总结。
二、江苏省普通高等院校图书馆评估自评办法
2004年2月26日
时间安排:2004年3月1日-2004年6月31日。
参考文件:请参考“
相关文件
”一栏中,有关评估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和内涵的说明。
提交材料:各馆必须提交两份文件作为自评的结果,《本馆自评总结报告》、《江苏省普通高等院校图书馆评估自评测算表》。《江苏省普通高等院校图书馆评估自评测算表》请在“
相关文件
”一栏中下载范本,填写时请参考范本的说明。
总结大纲:
1、本馆自2000-2003年度的基本发展情况
2、分别总结在评估的五个方面,取得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3、对今后发展的计划。
相关文件
一、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
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和内涵
三、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和内涵的说明
四、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实施办法
五、
江苏省普通高等院校图书馆评估自评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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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稿)》
附录二、
全国高校图情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征求意见稿)》以及评估办法的说明
工作进展:
1. 2004年9月24日,江苏大学(镇江)通过研究性调研。
2. 2004年11月17-18日,徐州师范大学(徐州)通过研究性调研。
3. 2005年1月7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通过研究性调研。
4. 2005年11月日,镇江高等专科学校通过研究性调研。
5. 2006年1月,河海大学(南京)通过研究性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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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006-06-28 9:10 AM